(2026年10月27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
一、《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2020年3月11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5年6月25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
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决定》(2023年8月22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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