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重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委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行动方案部署,扎实推进省委黄南统筹做好“五篇文章”要求落地落实,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坚决扛起守护青藏高原生态安全、保护“中华水塔”重大政治使命,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统筹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价值转化、民生改善,支撑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青海建设,根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保护青海生态环境“国之大者”政治定位,立足黄南“三江源生态屏障前沿阵地、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功能定位,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为主线,紧扣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四地”部署,统筹做好“五篇文章”,聚焦“山水黄南”建设,一体推进生态高水平保护、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民生高品质改善,健全生态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生态资源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黄南样板,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黄南实践经验。
(一)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保护为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系统施治、统筹协同。遵循生态环境法典系统保护、全域治理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生态要素,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统筹城乡区域、流域上下游、水陆域协同治理,统筹发展与保护、利用与修复、当前与长远,构建全领域覆盖、全链条管控、全过程治理的生态保护治理格局。
--立足州情、彰显特色。立足青甘川三省结合部、高原生态过渡带独特禀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耕黄河水源涵养、草原湿地保育、热贡文旅融合、有机农畜产品提质特色文章,走符合黄南实际、体现民族特点、彰显生态特质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绿色发展、价值转化。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畅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全民共治、共建共享。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公众共同行动,健全生态文明全民行动体系,强化宣传教育、理念浸润、实践引领,推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让各族群众平等共享生态保护成果、自觉参与生态治理实践。
--久久为功、迭代提升。立足生态文明建设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特征,摒弃重挂牌轻实效、为创建而创建思想,持续巩固创建成果、防范生态风险反弹,与时俱进完善制度机制、升级治理举措,推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常态长效、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立足国家战略、青海部署和黄南特色,更高质量守护绿水青山,在协同共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中争先创优。到“十五五”末,全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安全、经济、文化、生活、空间六大体系基本健全,在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上走在全省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优良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7.3% 以上,黄河干流及隆务河等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5.24% 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保持70.14%以上。生态治理体系更加完备,建成全时空监测、全链条监管、全过程执法、全方位防控的现代生态治理体系。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全域达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清洁能源、生态旅游产业能级大幅跃升,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更加畅通。生态文明理念深度融入社会各领域,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普及,政府引导、企业尽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全面形成,建成青海生态文明高地打造标杆、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典范、民族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1、严格生态空间刚性管控。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细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措施,强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统筹推进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及各类国家自然公园群保护建设,加大坎布拉世界地质公园、阿尼玛卿山脉水源涵养区、隆务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精准保护。优化林草生态系统,深入推进林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持续推进退化草原、黑土滩综合治理,稳步扩大草原生态修复覆盖面,巩固三江源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打造黄河及隆务河、洮河、泽曲河等黄河主要干支流生态绿色长廊。
2、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修复。紧扣“十五五”生态保护修复部署,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科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草原治理,高质量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三北”防护林工程、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打造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保持湿地总量稳定,推进湿地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增强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功能。实施河道生态疏浚、岸线整治和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推动黄河流域干支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黄河流域生态廊道和洮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提升流域水生态承载力。
3、强化生物多样性全域保护。严格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保护和改善关键物种栖息地生境,开展雪豹、马麝等野生动物重点保护工程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珍稀物种资源库,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采挖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加强以虫草为主的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规范采集利用管理,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高原生态系统原生性、完整性。
(二)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依法监管效能
4、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标生态环境法典制度框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督查问责闭环体系,健全以保护站(点)为主体的管护体系和水陆空相结合的巡护体系,完善生态管护员补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绿盾”等专项行动,着力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后果严惩的全链条制度体系。
5、构建全域立体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全时空监测、全链条监管要求,整合大气、水、土壤、草原、森林等生态要素监测资源,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智慧监管模式,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实现生态治理责任到岗、到人、全覆盖。从严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闭环整改长效机制。
6、严密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坚持底线思维,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台账管理、动态销号。加强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提升林草火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生态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处置救援全流程机制,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域生态环境质量
7、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统筹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冬春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安全有效推广清洁能源取暖,提升农牧区供暖低碳化水平,严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标、颗粒物浓度持续受控。
8、系统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立足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定位,做足水生态保护文章,推进隆务河、洮河、泽曲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完善以洮河源、泽曲国家级湿地公园等为重点的湿地监测体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美丽河湖示范创建,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兜牢群众饮水安全底线,持续保持流域水质优良稳定。
9、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深化“全域无废”示范建设,优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体改善,持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和固废治理水平。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基本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标准。
(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深度融入全省“四地”建设
10、做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优质承载区。坚持生态优先、品牌引领、标准管控,推进天然草场有机认证全域覆盖、牦牛藏羊质量追溯全域贯通,扩大绿色有机养殖种植规模。打造“山水黄南 高原天品”州级公用品牌,构建州级母品牌 + 县级子品牌联动体系。推进畜牧业产业化、优质化,完善冷链物流和产销对接机制,加快盘活农牧业园区资产,建设雪多牦牛及藏羊优良品种繁育基地,持续扩大高端畜产品规模。大力发展高原冷凉和特色种植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农畜产品优质优价、走向全国。到2030年全州自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
11、建设全省清洁能源产业第三基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做大做强水电产业,加快推进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新型储能产业,全力推进“沙戈荒”360万千瓦配套风电和可利用风光开发建设,推进清洁能源+绿色算力融合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外送能力,打造同仁绿色算力产业园,实现“绿电促绿算、绿算消绿电”。力争“十五五”末,清洁能源装机总量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
12、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东南门户。依托坎布拉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两大核心资源,积极融入“清清黄河”生态旅游带建设,持续打造黄南州“清清黄河”一号风景大道非遗精品旅游线路,聚力塑造“金色热贡、灵秀尖扎、高天泽库、纯净河南”特色旅游品牌矩阵,擦亮“大美青海 神韵黄南”特色文化宣传名片,培育研学体验、民宿康养、自驾徒步等新业态,打造差异化、高品质的文旅产品体系。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智慧服务体系,规范生态旅游开发边界,主动融入青甘川旅游大环线,优化旅游路线设计,推动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良性互动,着力构建集青海服务门厅、生态客厅、文化展厅于一体的文旅发展新格局,实现生态资源向文旅经济价值转化。到2030年,力争旅游总花费和总人数分别增长15%以上。
13、推进产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农牧业绿色转型,构建绿色农牧、清洁能源、生态旅游为核心的“3+N”绿色现代化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培育热贡艺术、中藏药材、冷凉蔬菜等绿色业态。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碳排放双控机制,建立健全覆盖重点排放单位的实时监测网络,到203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发展与现代农牧业融合的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级微电网系统,推广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绿色出行,构建全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五)深化生态价值转化,推进生态惠民利民共享
14、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确权登记、市场交易制度,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生态资源市场化转化路径。健全纵向生态转移支付、横向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参与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积极探索林草碳汇开发,以生态“含绿量”支撑发展“含金量”。
15、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深度融合。依托生态保护修复、草原森林管护设置公益性岗位,吸纳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有序发展生态养殖、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健全企业、合作社、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让群众在生态保护中得实惠、在绿色发展中增收入,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群众增收深度融合。
16、厚植新时代生态文化底蕴。将生态环境法典、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学校教育、寺院教化、社区宣传、乡村治理和民族文化活动,开展生态文明进机关、进校园、进寺院、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行动。深化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倡导节约资源、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简约生活方式,凝聚全社会自觉守护生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共识。
(六)全面推进美丽黄南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民族地区样板
17、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学习“千万工程”,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牵引,深入实施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道路、供水、电网、通讯“四网升级”,打造村容整洁、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高原农牧村落。完善城乡市政配套、城市绿化、生态廊道体系,统筹河道治理、湿地修复、城乡绿化,提升城乡宜居品质,实现城绿相融、村景相依、人水和谐。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的各方面,州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明确职责,做好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督促检查、经验总结、考核评估等工作,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州直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厘清职责清单,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共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法治引领,严格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完善我州生态保护领域配套制度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公益诉讼、普法宣传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保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以法治刚性护航生态文明示范区巩固提升。
(三)强化政策资金,健全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生态监测、美丽城乡建设、示范典型打造等领域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引导社会资本、绿色金融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多元互补的资金保障体系。项目谋划实施严格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常态长效发挥作用。
(四)强化考核问责,从严督导落实。将巩固提升示范区成果、示范创建推进、生态价值转化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完善量化指标,实行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对工作成效突出、创出典型经验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力、进展滞后、整改不严的严肃通报、约谈问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统筹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法典精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部署及我州巩固提升示范区成果的政策举措、工作成效、典型经验。深入挖掘各县(市)各部门特色实践和先进典型,讲好黄南生态保护故事,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全民宣传教育,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各族群众自觉投身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创建,营造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守护生态、人人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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