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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州人大常委会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交办会

7月20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交办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树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主持会议。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勇,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智、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杜俊以及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杜俊通报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勇以及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李勇表示,州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专题研究审议意见,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蒋树成指出,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是落实州委部署、兑现人代会报告的承诺、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也是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办理审议意见是法定职责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办理工作。蒋树成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原因,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要及时报告办理情况,确保审议意见提出的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下一步,州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适时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将在十六届八次常委会上听取工作汇报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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