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监督动态

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月23日至27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同仁市及尖扎、泽库、河南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青海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4名基层州级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教育局及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召开前期预备会、举办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先后深入一市三县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客运站、出租车运营公司、驾培机构、城区重点停车区等实地查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并深入李坎公路、马康公路、黄乃亥隆黄公路、国道213麦秀山顶段等重点路段现场查看地质灾害整治及限速检测情况。通过听取州、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查组认为,近几年来,州、县(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规定,认真落实责任,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交通管理执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加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管理滞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低、联合执法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检查组要求,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构建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行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协作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发挥整体效能;二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州、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持续、深入、广泛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提高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立足长远,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功能完善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安全设施为目标,加强城区路面配套安全设施管护,合理制定道路交通规划,加快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严管无序停车、道间停车、弯道停车等,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四要加强联合执法,提高交通科技管理水平。道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扛起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驾、超载超限、超速超员等不遵守交通规则各类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先进执法信息系统的投入和应用,借助智慧交通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大幅降低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交通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上篇新闻:

下篇新闻: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州人大常委会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交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