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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黄南州采取“三个三”措施 推动全州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州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方,采取“三个三”强有力举措,推动全州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颁布实施3部条例向省人大上报3部条例待批今年又新增2部条例制定计划。

三个到位”建机制。领导重视到位。请示州委同意后成立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州立法工作,审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解决立法工作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保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以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保障到位。设立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专委会主任、州政府相关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立法工作统筹协调。经费投入到位。将立法工作经费列入州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立法工作。

三个强化”抓统筹。强化科学谋划。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通过召开立法智库专家论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对立法规划和计划的意见建议,并制定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每一年度的立法工作任务进行明确。立法规划经州委研究同意后,报省人大备案,明确了我州立法工作的方向和思路,为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奠定了基础。强化立法调研。全面落实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求,把推进立法的民主化,集中民意、民智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强化专家咨询。为保障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环节的科学性及专业性,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成立由33名省州专家组成的州人大立法专家智库,制定了《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智库工作规定》,充分发挥立法智库专家作用,建立健全公众意见采纳的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众参与的实效。

三大优势”显特色。聚焦社会治理立法。为了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了《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并已于202210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聚焦生态保护立法。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了《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林木保护条例》,并已于202210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聚焦民族文化优势立法。文化是民族之魂。黄南作为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之一,热贡艺术和黄南藏戏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今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成立2023-2024年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5日召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全力推动全州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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