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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立良法 保善治 促发展——我州颁布城乡社区治理、林木保护、水资源保护三部条例

近年来,按照州委部署和立法规划,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全州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推进特色立法的黄南实践,推动高质量立法。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近日,州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林木保护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三部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共7章52条,旨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促进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城乡社区设施建设、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共8章49条,分总则、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资源节约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为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山水黄南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黄南藏族自治州林木保护条例》共6章42条,在保护责任、植树造林、林木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我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部条例结合黄南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将具有黄南特色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全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林木保护、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州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召开三部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跟踪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打造共同富裕黄南样板的生动实践中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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