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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518日至2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福祥带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州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生态环保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自1995年制定实施以来经历过5次修改,特别是2020年的全面修订,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这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继大气、水、土壤之后连续第四年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成果。


  检查组先后到同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厂、建筑垃圾填埋厂,州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河南县垃圾分拣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厂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医疗废物处理、生活、建筑垃圾收集处置、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及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两市县、基层企业、行业部门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州各市县各部门贯彻《固废法》政治站位高,职责认识清,投入力度大,前期成效好,但也存在垃圾处理场地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够、资金支持缺乏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到位,着力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要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各市县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固废法》相关法规的精细化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三是要进一步消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盲点,围绕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认真查找并切实整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在收集、处理、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盲点,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任,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四是要进一步补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短板,积极促进垃圾分类处理,确保有害垃圾有效分离,规范引导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对垃圾处理企业的扶持力度,扎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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