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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8月6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6日至21日在隆务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选举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选举黄南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大会召开时间,州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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