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文宝为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宝为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5月28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文宝为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