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专门委员会依法高效履职,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州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严格以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为依据,紧密结合州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全文共十三条,全面规范专门委员会各项履职工作,推动形成系统完备、衔接紧密、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明确了制定依据、指导思想,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监督、议案审议、联系代表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规范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列席听会等工作。
《工作规则》的出台实施,为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法高效履职提供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引,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议事程序、强化履职保障、理顺工作关系,推动专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黄南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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