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大专家智库建设运行管理,持续提升人大科学立法、精准监督、依法决策专业化水平,近期,州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专家智库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人大智库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规定》共二十一条,全面规范了智库工作职责、专家聘任、动态管理、履职范围、权利义务、咨询流程、成果运用和履职保障等内容,构建体系完整、权责明确、运转有序的智库工作机制。明确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牵头负责智库日常管理、专家选聘、活动组织、联络服务等工作。
在队伍建设上,立足我州实际,统筹整合天津援青专业人才和本土行业骨干力量,优化智库人才结构。严格从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从业经历、身体条件等方面规范专家遴选标准,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邀请等方式择优确定人选,确保智库队伍专业性强、结构合理。同时,建立任期管理、动态增补、退出解聘机制,根据常委会任期、援青工作时限实行分类管理,常态化优化智库人才队伍。
在履职运行上,《规定》清晰划定智库专家履职权责,明确专家主要参与法规论证、立法调研、监督咨询、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课题研究、法治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工作。规范专家咨询论证程序,实行专业匹配择选、多形式征询意见,健全专家意见吸纳、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切实发挥专家“外脑”参谋作用。同时,明确专家履职权利、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压实履职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规定》的出台,实现援青智力资源与本土专业力量有效融合,进一步补齐人大履职专业短板。通过制度化吸纳专业意见、科学化开展咨询论证,持续提升立法监督精准度、权威性,有力推动新时代黄南人大工作规范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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