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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培训班在黄南开班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培训班在黄南州举办。全省39家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机构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共60人参加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刚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黄南州委书记夏吾杰、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伯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徐继辉出席开班仪式,州委副书记陈雪邦致欢迎辞,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天林主持开班式。

吕刚指出,自2015年我省启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的设点要求,科学布局点位、完善制度供给、强化服务保障,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吕刚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把握工作重点、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时代价值。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既是立法意见征集平台,也是普法宣传前沿阵地,更是化解矛盾、赋能基层治理的重要窗口。建好用好运行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大立法各环节工作中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更好更充分地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立法联系点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充分调动区域资源,形成汇聚民意的工作网络、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平台。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定位。要准确把握“民意直通车”的定位,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群众的“金点子”直通立法机关,使立法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合民意。要准确把握“基层治理助推器”的定位,基层立法联系点要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局,把立法建议与治理实践结合起来,把制度设计与基层实际衔接起来,推动法治更好赋能基层治理、治理更好体现法治。要准确把握“法治宣传站”的定位,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法律法规草案解读、政策宣讲、以案释法、专题宣传等活动,更好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尊学守用。三要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在健全闭环机制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分析研判、报送反馈、跟踪落实等工作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律师与联系点“一对一”联系机制,细化标准、规范流程、明晰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在提升意见质量上持续用力,坚持“小切口”精准征询与“深层次”研究相结合,将工作职责延伸至立法前、中、后各环节,充分激发基层群众主观能动性,力求提出更多务实管用的高质量建议。在建强工作队伍上持续用力,选优配强立法联点负责人,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传帮带”稳定骨干力量,着力锻造稳定、专业、务实、担当的基层立法工作队伍。在提升融合功能上持续用力,推动联系点工作与代表联系群众、法治宣传、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运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覆盖面。在强化协同联动上持续用力,省、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统筹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信息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作用,真正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汇聚民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

开班式上,观看了黄南人大立法工作实践宣传片,举行了省人大常委会新增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两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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