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作为我省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独特。为更好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搭建文旅融合发展平台,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高质量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基础上,经请示州委同意,积极协调将《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审批计划,并扎实开展了立法前期工作。
近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建议,经请示州委同意,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赴甘南州临潭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方式,考察学习洮州卫城、红堡子、尕路田大房子、牛头城等历史遗迹保护及文旅融合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拓宽立法思路,为制定符合黄南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兼具操作性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供更实更好的思路举措。这次取经后,州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18日和4月上旬两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进行认真审议修订,于4月底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5月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将审议批准该条例,自此全省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了地方法律支撑,为推进黄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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