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参加会议,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杜俊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了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及省人大2022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2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对2021年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202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对州十六届二次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6条意见建议督办情况进行分类,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
马进贤在讲话中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州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特别是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州人大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监督工作注重支持寓监督之中,理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帮助解决一些问题,体现柔性监督,柔中有刚,监督管口前移,对监督内容面对面交办,整改情况面对面报告,压实整改责任,体现报告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等情况。对于今年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工作,马进贤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升委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年初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定期召开专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立法法》《监督法》《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委员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的水平;二要压实责任,积极发挥委员作用。组织委员参与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学习培训、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注重听取委员对专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压实委员的工作责任,提前安排委员参加立法、监督工作的调研,及时沟通工作信息,使委员对专委会工作心中有数,根据今年法制类代表意见建议,将6件意见建议的督办分解到各委员,发挥委员作用,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提高办理质效,提升人大监督水平。三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专委会工作质量。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改进专委会工作方式方法,定期以书面和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委员交流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征询意见建议,加强同省人大法制委、监司委工作联系,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强化同省人大法制委和监司委的工作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