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州人大城乡发展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野生冬虫夏草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州人大城乡发展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和州人大智库专家参加审议,立法专家乔军列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义起参加审议。
会议充分听取了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形成并通过了审议意见。审议认为,《条例》立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实际,构建资源保护、采集管控、交易监管、品牌建设全链条制度体系,兼顾我州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增收、产业规范发展等重大事项,立法方向明确,整体框架完整,制度设计契合我州治理实际,制定《条例》十分必要,填补了我州野生冬虫夏草保护的法律空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基本成熟,提请州人大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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