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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调研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五级人大代表在行动——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活动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要求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州委同意,12月13日至16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州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州县乡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政建设及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树成带队视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生和一级巡视员李学军、徐卫方全程参加,副主任杜会锋、索南达杰、辛海萍、马进贤分段参加视察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视察组先后赴一市三县开展实地视察调研,在同仁市重点视察城市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情况,尖扎县重点视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河南、泽库两县重点视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各市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同时,围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视察了坎布拉特色体育小镇建设情况、政府层面引进正规物业管理情况。

视察调研结束后及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州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座谈讨论中,代表们对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表示,通过调研视察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重要指示精神,用实际行动守好“三江源”守护人的责任和担当,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相关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同时,代表们从不同角度深入分析思考,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蒋树成在座谈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这次代表视察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要切实提高代表视察活动政治性、法定性、重要性的认识。一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视察工作的政治性的再认识。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是对“全过程民主”最好的实践行动。要结合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践行“全过程民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视察工作法定性的再认识。代表视察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活动,是代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具有法定性、权威性、督导性、程序性的活动。在人代会召开之前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更是为开好人代会做好准备的前期活动。三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视察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代表履行职责、审议报告、提出意见建议都离不开视察工作,在视察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就是人大代表为民发声的重要依据。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也要高度重视代表视察工作,适时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并邀请州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提供平台,调动代表当家作主、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他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州人大代表要梳理总结视察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做为基层一线的素材带到“两会”上,在全国和省州人代会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结合黄南实际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助推黄南加快发展。要加强这次视察工作的成果转化,做好视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广泛征求意见,凝聚集体智慧,形成有分量、高质量的视察报告和调研报告。同时,将视察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和落实,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人大代表们表示,将把这次视察的成果转化成议案建议,积极向国家和省级层面反映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黄南发展,切实发挥代表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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