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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加强立法协调推进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推进立法规划的顺利实施。412日,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推进会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周加才让,州政府副州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岳卫平参加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州人大相关专工委负责人以及州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民宗委、民政局、水利局、林草局、民族语文工作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和报送审批立法计划;讨论研究了下一步推进年度立法工作实施的措施和思路。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岳卫平从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突出重点,增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强化协调,增强立法工作的凝聚力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的要求,表明了州政府全力保障和协同开展立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加才让对立法工作作了简要回顾,深入分析了当前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他指出,五年立法规划实施以来,立法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紧扣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人大的统筹安排,制定修订了5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交出了一份厚重的答卷。他要求,今年是《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立法计划项目共有5项,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的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一要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做好衔接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任务,按规定时限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二要严格落实立法责任制,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增强大局观念,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立法质量。三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必须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今年的立法任务作了具体的安排。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智在会上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坚持法定程序和分工负责的前提下,严格落实立法责任制,加强工作配合,如期、高质量完成立法规划任务。

上篇新闻: 州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2023年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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